工作方案

时间:2025-07-08 22:00:57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十篇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锦集十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辖区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严格落实制订方案、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辖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组织机构及职责

街道办事处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小峡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 任副组长,党政办、城管办、商贸物流办、经发办、财政办、安监办、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和11个社区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祝青任办公室主任,安监办副主任戴士洋任办公室副主任。

街道燃放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街道和街道燃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社区:积极开展和配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协调管理本社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秩序。

商贸物流办、经发办、建环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等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制订方案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中旬)。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街道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充分认清街道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从构建首都和谐社会的高度抓好我街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要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元旦春节各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例会,达到八个规定动作的标准,即组织部署有文件、宣传发动有活动、安全监管有记录、查缴非法有战果、隐患排查有整改、秩序维护由安排、禁放看护有力量、应急处置有准备。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负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认真部署,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确保本单位的安全。

(三)加强值守,搞好防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要按照《涪陵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人员不脱岗、通信畅通、报告及时、措施到位,遇有情况能随时处置。

(四)增强联动,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密切配合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街道各职能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全力做好我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五)强化检查,严格执法,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向市场。开展联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我街,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1.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要组织派出所、安监所等力量,在本辖区交通要道、主要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要对进入城区的货车、面包车、厢式卡车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对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的,要严格依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街道各部门和单位、各社区要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各单位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 )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六)依法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根据涪陵城区的规划范围,并结合有关规定,涪陵区下列区域或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区级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码头、商场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

4.加油(气)站、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辖区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百姓安居乐业,为“两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区住建局市政处深入贯彻《xx市路南区xx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冬季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市政处《xx年冬 ……此处隐藏10284个字……明。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的学校可参照执行。

五、诊断项目

本方案包含6个诊断项目,16个诊断要素,99个诊断点(见附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坚守底线”原则,结合实际调整和注解“诊断点提示”内容、增加诊断点,并在省级诊改工作方案中予以说明。

六、复核结论

复核结论依据学校自主诊改结果与复核结果的吻合程度,分为“有效”“异常”“待改进”三种。

有效——本方案16个诊断要素中,自我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的≥12个;改进措施针对性强,改进工作切实有效。

异常——本方案16个诊断要素中,自我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的<10个;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改进成效不明显。

待改进——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复核结论及未达到抽样复核条件的学校名单,按照省级诊改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对于复核结论为“异常”的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设定期限,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其改进。

属于诊改实施范围,但3年内仍达不到抽样复核条件的学校,应停止其招生资格。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分工

1. 教育部组建全国诊改专委会,负责诊改工作指导方案的研制与修订、政策咨询、专家培训和业务指导。设立工作网页,集中发布诊改工作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

2.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省(区、市)诊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执行方案和实施规划(建议抽样复核每5年一个周期、学校自主诊改周期不超过3年),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

3. 诊改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实施,也可在统一的省级执行方案基础上委托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遴选熟悉中等职业教育、具有管理经验、具有公信力的中高职教育专家、教育教学研究专家以及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省级诊改专家委员会,负责本省诊改工作的方案研制与修订、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4.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发挥本省诊改专家委员会作用,开展省内诊断专家培训、建立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专家库。参加复核工作的专家原则上须接受过相关诊改工作培训。

5. 全国诊改专委会指导省级诊改专委会工作。

(二)基本程序

1. 自主诊改

学校根据省级执行方案,建立常态化周期性教学工作诊改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进行自我诊改。

2. 抽样复核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诊改工作执行方案、实施规划和实际需要,抽样确定复核学校。被确定的学校在自我诊改基础上提交自我诊改报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年度质量报告(可选)等材料。自我诊改报告可以表格形式(见附2),对照诊断要素逐项写实性表述自我诊断的主要形式和依据,目标达成度、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成因分析、改进对策与实施等基本内容,无需等级性结论。自我诊改报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突出问题导向、重在改进提高。

(2)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专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授权有关组织)确定。现场复核包括:专家组通过状态数据独立判断学校教学工作状态,对照学校自我诊改报告等材料确定现场复核重点;专家团队现场复核;撰写现场复核报告。专家组现场复核结束后,专家个人意见和专家组意见(不含结论建议)可口头反馈学校。省级诊改专家委员会审议专家组复核报告和结论,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3)落实改进。学校根据认定的复核报告深化改进工作,并在完成改进工作后进行总结。

(三)纪律与监督

各地要加强诊改工作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诊改工作信息公告制度。诊改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方案、标准、程序以及结论等均应在适当范围公开,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1. 有序推进。各地要按照报备的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需及时说明。

2. 规范工作。现场复核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六项禁令”。

3. 信息公开。各地须指定网站,及时公布教学工作诊改相关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成员名单、学校自我诊改报告、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及复核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被复核的学校也应在学校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4. 加强监管。专家组成员一经明确,不得接受邀请参加有关学校的辅导、讲座等活动。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社会反响差的专家,应及时调整直至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说明】

省级教育部门可按照“坚守底线”原则,根据下列文件、结合实际调整和解释“诊断点提示”的内容,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

2.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

3.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

4.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

5.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

6.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

7.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25号)

8.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08号)

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125号)

10.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1号)

1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48号)

1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312号)

1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

14.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

15.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xx年修订)

16.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93号)

17.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20xx)

18.教育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

19.教育部 中宣部 中央文明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911号)

附:1.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

2.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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