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书范文集合八篇
现如今,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签订协议书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一般协议书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协议书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协议书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___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 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______________,货物品类为______________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______________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________元,每日________元。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____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______________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______________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_______铁路局、_______及_______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________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 ________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________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协议书 篇2反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呼伦贝尔市天正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确保 与 签订的《富民一卡通领用合约》的履行。甲方作为担保人对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为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草原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为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流转草原基本情况
甲方将属于自己的 亩草场(草场证编号: )的承包权在 未能按约定偿还 的贷款(贷款金额万元,期限 年)时,将草场流转给乙方全权处置(草原分布、四至界限,拐点坐标及附属设施见草原使用证)。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自 在 贷款到期之日起至甲方草原承包期满及国家允许范围的后续承包经营权止,将此草场交给乙全权处置,直至 在 贷款全部结清止,在将此草场全部交还给甲方。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作为反担保人,必须保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草原承包主体资格。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草场流转后,该草原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归乙方所有,可以自由流转,并享有转让草原范围内的国家政策和草原奖扶政策。
3、甲方确保转让给乙方的草原没有村民(牧民)纠纷,没有财产纠纷,未用于债务抵押,并确保转让权符合政策规定,如发生争议纠纷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由甲方负责。
4、甲方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权益,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如甲方有意拖延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5、在草场办理完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有经营、使用和收益的自主权,有依法开发建设利用的所有权利,甲方再无权干涉。
6、在草原流转后,甲方不在负责该草原的任何管护及其它义务。乙方有权按照国家的草原承包经营办法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甲方不得参与干涉,但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继续承包的相关手续。
7、除国家政策变动外,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引起纠纷上访的事件发生。
8、如有国家征收草场,政策补助,一切赔偿费、附着物等一切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9、乙方必须按照草原承包合同的规定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接受草原监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护公共设施和其 ……此处隐藏6885个字……经营期限内应爱护承包经营物,因依法使用不当造成承包经营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十日后乙方仍不予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所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本仓储中心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承包经营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房屋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
8.3 承包经营物内确因维修等事物须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承包经营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合理时间内检查承包经营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予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甲方负责承包经营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承包经营物内乙方自有的财产及其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罚分包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承包经营期满之日前或提前终止之日前将承包经营物打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承包经营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承包经营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在使用承包经营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常德市法规及甲方有关承包经营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向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 在承包经营期内如乙方须对承包经营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且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共用部门及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正。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承包经营物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承包经营物的转包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承包经营物的部分面积转包,但转包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包户收取承包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包而改变。
如发生转包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包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包期限;
2、转包承包经营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包协议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于转包户的转包合同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包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包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
方终止本合同时,转包合约同时终止,转包户无条件迁离承包经营物。乙
方应将转包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包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甲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包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6、乙方因为转包行为的转包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承包经营期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在通知乙方缴纳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全额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承包经营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单不限于乙方及转包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遇乙方欠交承包金或物业管理费(如有)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包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承包经营物内的财务(包括受转包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排名留置财务拥有抵偿应支付的因承包经营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承包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14.2 若因规划变更须拆迁仓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搬迁,乙方不得因此提出补偿,合同同时终止。
14.3 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起发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衣服,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该向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正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包协议的,乙方应于承包合同终止之日或其经营期限届满之日迁离承包经营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包经营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承包金,如乙方不接受支付双倍承包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经营物,并强行将承包经营场地内的物品搬离承包经营物,且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
若乙方须在承包经营物建筑物的本体上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常德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
甲方做为发包人,甲方作为承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出发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的电话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即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常德分行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他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手气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常德武陵农资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承包方(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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