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

时间:2025-07-08 22:02:40
汽车买卖合同四篇

汽车买卖合同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汽车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

生产厂商 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车身颜色 内饰颜色

单价(人民币)

数量

总价(人民币)

备注

第二条 定金条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3、汽车消费贷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预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 时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为:_________ 公里。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将汽车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售后服务的约定

1、车辆售出后,其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可供选择的、由生产厂商认定的维修保养网点,由乙方自行选择。

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4、如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_______ %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3、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当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此处隐藏4442个字……: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日间)_________(夜间)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2.乙方联系资料:经双方协商,确认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联系都有效。

详细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

联系电话:(日间)_________(夜间)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工作手机号码: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3.双方以上的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只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讯息传递之用,建议不作重要事项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变通讯方式,令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甲方提车的,乙方有权保留甲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乙方可以不为甲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第十五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 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 型号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颜色 价格 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姓名(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汽车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 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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