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承包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合同 篇1承包内容: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承包内容进行供货及安装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及部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施工内容:
4. 工程开工日期: 年月日
5. 工程竣工日期: 年月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
乙方应按照甲方工程要求分批向甲方报价及预算工程款项,并报由甲方同意。
第三条: 工程施工
1. 甲方应尽量提供给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必要条件及相关辅材。
2. 乙方应尽量按照甲方验收标准及工程期限施工。
3. 施工过程中所遇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需双方认可。材料质量需按原厂实物为准。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起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金额不低于预算款项的50%,施工开始后付到70%,施工完工后付到95%,剩余5%待验收完成后三日内付清。
第六条:工程工期
双方按照具体情况协商。
第七条:工程验收
甲方按95%合格率予以验收,对不合格处提出整改意见。
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整改。
第八条:其他事项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需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人代表:
委托人: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公司地址: 委托人: 电话:
承包合同 篇2管理方: 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协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将有关施工内容交于乙方完成,乙方应该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照、严格履行。
1.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应仅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客户是指与甲方签订合法有效家庭装潢合同中的单位和个人。 1.2.装潢合同是指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家庭装潢合同(施工合同、购材合同等)。 1.3.人工费是指因乙方完成甲方施工内容,由甲方按项目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1.4施工地点是指装潢合同中,甲方与客户所约定的施工场所。 1.5施工日期是指装潢合同中,甲方与客户所约定的施工日期。
1.6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完成相关施工内容前应对装潢合同中相关条款予以充分理解。
2. 施工内容
2.1甲方将装潢合同中的施工内容委托给乙方施工前,应将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内容表、设计图、材料预算、人工预算等)明白无误的告知乙方。 2.2乙方同意甲方委托后,即意味着:
2.2.1乙方无条件的接受装潢合同中与施工内容有关的甲方与客户约定的所有条款。
2.2.2乙方必须完成上述施工内容中所有项目。
2.2.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断或修改装潢合同中的所有内容。
3.施工日期
3.1施工前,乙方应根据装潢合同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明确施工日期,并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
3.2施工过程中,乙方可以与客户协商调整施工日期,但最终调整必须得到客户的书面确认。
3.3在取得上述客户书面确认后,乙方应及时通知并将客户的书面确认交于甲方。
4.材料的购买、验收、使用和保管
4.1乙方应当按照施工内容制作材料预算,按照施工日期安排好材料分批进场并制作计划清单,并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应按照材料预算和计划清单,在百安居商场内购买材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4.3乙方未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自行在百安居商场外购买的材料,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此所导致的损失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4.4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应由客户当场验收,客户不在场,由乙方在验收合格后负责代签。乙方并应将此及时告知客户并获得客户的认可。
4.5乙方负责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材料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6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确保材料的正常损耗控制在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允许的范围内。若材料的损耗超过相应标准范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质量要求
5.1甲方根据国家和施工地点当地有关家庭装潢质量标准或其他相关国家、地方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5.2乙方应按照施工内容,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5.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地方验收规范规定的,应进行整改,甲方也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验收规范规定的装潢质量标准的部分进行整改,整改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施工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6.隐蔽工程验收
6.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隐蔽工程的施工。
6.2乙方必须经过甲方或甲方代表(质监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3隐蔽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客户进行验收。
6.4乙方未经甲方和客户验收而自行将隐蔽工程封闭的,甲方和客户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地方进行验收,由此产生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7.施工安全
7.1乙方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7.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公司有 ……此处隐藏7938个字……18.5 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能擅改变标的房屋的功能。
18.6 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18.7 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改变必须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决定。
18.8 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承包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
18.9 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8.10 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服务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8.11 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18.12 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改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第二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20.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0.2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有权在该事由发生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外,自通知依法送达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没有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协议或受通知方没有提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自动或书面承诺放弃解约权,除守约方当时另有书面声明或通知外,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20.3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严重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灾害。
20.4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初始年租金标准的10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应款项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投资,则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如发包人单方强制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承包人已经付定金,同时应返还承包人已付(垫付)任何款项,并按承包人投资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筹备开办费、广告费、政府规费、税及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赔偿承包人投资损失。如承包人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政府规费、税)赔偿完毕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上述赔偿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20.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约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0.6出现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如出现下述20.9、20.11、
20.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赔偿给乙方。
20.7租赁场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约定时间、用途和标准交付,延迟超过30日的;或租赁场地发生产权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达30日(含30日)以上的。
20.8甲方负责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装修影响除外)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能按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延迟乙方开业超过30日的。
20.9甲方对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改变,未及时通知乙方;租赁场地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于承包人装修工程超过设计荷载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
20.10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营业通道、其他配套设施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延迟乙方影城开业超过30日。
20.11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服务出现中断,甲方未按约履行租赁场所维修,甲方在60日内不能给予修正并赔偿的。
20.12其它因甲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在60日内不能结束该种违约状态。
20.13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担保解除以前,作为被担保人的一方不得适用本合同任何条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暂时停业善后处理
21.1 合同租赁届满180天前,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是否续约。租赁期满承包人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负有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90日内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和商品撤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产权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转让该部分资产,同等条件下,发包人有优先购买权。除本合同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装修无偿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毁坏,发包人、产权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权属发包人的设备,除正常报废、损耗和折旧外,承包人应如数归还发包人。
21.2 合同期满,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二十二条 保密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共同适用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违约方除承担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责任或追索债权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差旅费等所有因此发生的费用。因发包人违约而经有效司法文书确认的应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可直接抵扣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
第二十四条 生效条款
24.1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印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尽一切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
1.标的房屋平面图;
2.《标的房屋交付标准》;
3.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
下列形式的文件,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文档为doc格式